2022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联合钢管和管道公司(Allied Tube & Conduit Corp.)、伊普斯科钢管公司(IPSCO Inc.)、西北管道公司(Northwest Pipe Company)、Sharon管道公司(Sharon Tube Co)、西部钢管和管道公司(Western Tube & Conduit Corp.)、韦特兰德钢管公司(Wheatland Tube Company)以及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CLC)(统称美国国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的进口薄壁矩形钢管,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圆形焊接碳钢管,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焊接碳钢钢管,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焊接矩形碳钢管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分别为: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为73063010.00、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73063050.85、73063050.90,薄壁矩形钢管为73066150.00、73066170.60,圆形焊接碳钢管为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焊接碳钢钢管为7306.30.1000、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7306.30.5085、7306.30.5090,焊接矩形碳钢管为7306.61.5000、7306.60.5000。
申请方声称,部分生产商/出口商使用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印度的热轧钢等原材料,在越南经过简单加工后,向美国市场出口上述涉案产品,从而规避美国对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印度的涉案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因此,适用于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应同样适用于进口自越南的同类产品。